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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字体标记
<STRONG> <B>
<I> <EM> <VAR> <CITE> <DFN> <ADDRESS>
<TT> <SAMP> <CODE> <KBD> <U> <STRIKE> <BIG> <SMALL> <SUP> <SUB>
<H1> <H2> <H3> <H4> <H5> <H6>
<FONT> <BASEFONT>
欲明白本篇【HTML彻底剖析】之标记分类,请看 【标记一览】。
也请先明白围堵标记与空标记的分别,请看 【HTML概念】。
■实体标记与逻辑标记 : | ▲Top |
这一节【字体标记】你必须先明白实体标记与逻辑标记的分别,否则你会迷惑于为何不同 的标记却有相同的效果。两者分别有以下两处:
1、实体标记有固定的显示效果,逻辑标记标记则依不同浏览器而不同。
例如逻辑标记的 <EM> 由于浏览器的不同它所标示的文字不一定出现斜体效果, 它可能是加底线、粗体或反白等,所以这一节是以它们在 IE 和 NC 中的效果作介绍。
2、多个实体标记也可有效标示同一字句,逻辑标记则通常于浏览器不能有效显示多 重的标示。
例如两个逻辑标记 <EM> 及 <STRONG> 同时标示一字句于旧浏览器常失去作用。
若要求真确的效果当然以实体标记为佳。
■<STRONG> <B> : | ▲Top |
两者皆能产生字体加粗效果,但必须注意的是当文件编码被设为汉字时,两者所标示的中文字不会在 Netscape Netvigator 显示粗体效果。
例子: (第一行是没有任何字体标记的,作参照用)
| HTML Source Code (原代码) | 浏览器显示结果 |
| Creation of Webpage <br><STRONG>Creation of Webpage</STRONG> <br><B>Creation of Webpage</B> | Creation of Webpage Creation of Webpage Creation of Webpage |
■<I> <EM> <VAR> <CITE> <DFN> <ADDRESS>: | ▲Top |
这些标记在 Internet Explorer 里都会产生斜体效果,而只有 </DFN> 于 Netscape Netvigator 失去作用。这些标记中只有 <ADDRESS> 较为特别,因为它包括换行效果所以不必在它前面加上 <BR> 标记。
例子:
| HTML Source Code (原代码) | 浏览器显示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