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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vascript 中的 javascript 冒号 使用说明


出处:互联网   整理: 软晨网(RuanChen.com)   发布: 2009-09-12   浏览: 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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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之前写过不少的javascirpt的脚本,但是对冒号:却不甚了了,感觉即陌生又熟悉,没办法老毛病又犯了,不把问题搞清楚那个(:) 老在眼前晃,于是在网上搜吧,查资料,很郁闷网上介绍冒号用法的贴子不多,而且比较零碎,也不够深入,看完让人更迷糊,折腾了两天,终于对冒号(:)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希望对想了解冒号用法的人有所帮助。
1、switch语句分支
2、?:三元表达式的false
3、声明对象直接量的成员
4、声明标签
1和2相信地球人都知道吧?如果有人不知道,那我改成地球上的程序员都知道,哈哈
3、对象直接量我们也经常用,什么是对象直接量呢?
对象直接量(也称为对象初始化程序)是由一个列表构成的,这个列表的元素是用冒号分隔的属性/值对,元素之间用逗号隔开了,整个列表包含在花括号之中。
javascript中的对象可以像C#、JAVA这些面向对象的语言中的对象一样,拥有属性和方法。
我们创建javascript对象有很多种方法,例如,你可以用Object创建,
复制代码 代码如下:

var obj1 = new Object();
obj1.X = "20px";
obj1.Y = "30px";
obj1.myFunction = function() { alert("我是一个方法!"); };
obj1.myFunction();

用对象直接量创建一个对象:
复制代码 代码如下:

var obj2={X:"20px",Y:"30px",myFunction:function(){alert("我是一个方法!");}}
obj2.myFunction();

用对象直接量创建对象看上去很简洁.
当然你也可以先写个类似Class类的东西然后用构造函数创建:
复制代码 代码如下:

function myClass(x, y) {
this.X = x;
this.Y = y;
}
myClass.prototype.myFunction=function(){
alert("我是一个方法!");
}
var obj3 = new myClass("20px", "30px");
obj3.myFunction();

4、声明标签
脚本语言有很多,除了javascript之外,我们也可以用其它脚本语言来实现javascript所能实现的功能;
例:
<input type="button" onclick="vbscript:vbFunction()" value='按钮'/>
当点击按钮时就会用vbscript语法去执行你用vbscript定义的vbFunction方法;
如果把onclick后面的vbscript:vbFunction(),改成javascript:vbFunction();就会出错。
这些声明你也可以不写直接调用方法,
<input type="button" onclick="vbFunction()" value='按钮'/>
这时onclick中的方法, 无论你用vbscript还是javascript,IE浏览器会自行识别,用相应的语法去执行,当然其它浏览器是不支持vbscript的.
平时我们用javascript习惯上是加声明的,也就是"javascript:",
<input type="button" onclick="javascript:alert('你点击了我!')" value='按钮'/>
"javascript:"经常被那些自称黑客的人们利用,利用"javascript:"绕过一些简单的或者更高级一点的html表单限制及cookie/session验证;以及SQL注入.如果想了解可以到别的地方查,不过学会千万不要搞破坏啊,哈哈
做个简单的小例子:
首先打开www.baidu.com百度的首页,然后直接把下面这句复制到浏览器的地址栏中,按回车,
javascript:alert(document.forms[0].wd.value='csdn');document.forms[0].submit()
效果怎么样呢?不错,我们利用javascript直接操作了搜索框中的文本,还有执行了表单的提交,更复杂的操作,可以自己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