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图文教程 > 网络编程 > Javascript > JavaScript 全面解析各种浏览器网页中的JS 执行顺序

Javascript
在一个form用一个SUBMIT(或button)分别提交到两个处理表单页面的代码
用Javascript读取中文COOKIE的解决办法
功能很全的精品JS计算器
永不消失的title提示代码
一直复略了的一个问题,关于表单重复提交
初探jquery——表单应用范例
懒就要懒到底——鼠标自动点击(含时间判断)
关于表单的两点交互体验改进技巧
javascript知识点收藏
用Javascript做flash做的事..才完成的一个类.Auntion Action var 0.1
如何使页面打开时input就被选中?
点选TOP后并不是直接跳到页顶的,而是滚动上去的
js玩一玩WSH吧
【最新漏洞】IE中使用Rds.DataSpace下载并运行病毒文件
select选择事件问题
SUN的《AJAX与J2EE》全文译了
你真的了解JavaScript吗?
极酷的javascirpt,让你随意编辑任何网页
用javascript编写的第一人称射击游戏
轻轻松松学习JavaScript

Javascript 中的 JavaScript 全面解析各种浏览器网页中的JS 执行顺序


出处:互联网   整理: 软晨网(RuanChen.com)   发布: 2009-09-12   浏览: 385 ::
收藏到网摘: n/a

近来我通过一些测试以全面的解析网页在各种浏览器中的JavaScript代码的执行顺序,在这儿做个记录。 我们知道javaScript是一种解释型语言,他的执行是自上而下,但是各个浏览器对于至上而下的理解是有细微差别的,而代码的上下游也就是程序流又对于程序正确至关重要,所以我觉得有必要深入理解多个js块儿的执行顺序。
首先得知道有多少方法能把javaScript加入到页面中呢?常见下述的前2种,其实还有更多。
1.页面中直接引入外部js文件:<script src="my.js"></script>
2.页面中直接写如js片段<script>alert(1)</script>
3.在js中引入js文件document.write("<scr"+"ipt src='my.js'></scr"+"ipt>");
注意:这时候"..</script>"必须拆成"</scr"+"ipt>",否则浏览器可能会把父js片段关闭掉,出错;
4.同样在js中引用其他js片段,document.write("<scr"+"ipt>alert(1)</scr"+"ipt>");
你可能觉得这个并没有必要,既然已经在script中了还套一层干嘛?呵呵,怎么说也是一种写法,而且它具有其特殊的行为,稍后我们讨论到。
5.使用Ajax中的xmlHttpRequest结合eval()来引入js,我最早在Dojo的代码见到,写的详细些:
var ajaxRequest = getXmlHttpRequest()//省去各个浏览器得到xmlHttpRequest的部门
ajaxRequest.open("GET","my.js",false);//使用xmlHttpRequest对象Get方法的同步调用
ajaxRequest.send(null);
sJsFragment = ajax.responseText;//得到字符串为js片段
eval(sJsFragment);//执行js片段
注意:这里要求my.js即后来的sJsFragment内容得是非常规范的js,切没有//开头的注释,怎样检查js是否规范呢?去http://jslint.com/
6.无所不能的Dom方法,这个我最早在Yahoo的前端代码中见到,非常厉害,也写的详细些:
var oScript = document.createElement("script");//创建一个Script元素
oScript.src = "my.js";//制定src属性
document.getElementsByTagName("head")[0].appendChild(oScript);
说明:my.js的内容会在oScript加入到文档中之后获得并执行。仔细看下这段容易发现这个调用是异步的,可以在文档载入之后通过事件触发,我用它变通了一下,作为了xmlHttpRequest的Get方法在跨域取数时的替代,获得了很完美的效果,以后有机会专门写篇文。
六种不少吧,可能还会有吧,而且这几种之间还可能相互嵌套,变化无常。
其中1、2、4、6种方式引入的javaScript的执行顺序是非常自然的,随着页面的载入以及后续的事件触发,它们遵守先来后到、而其内部自上而下。
我们主要关注的是第3、4种引入js方法带来的问题(转帖请注明出处:http://blog.csdn.net/lenel)